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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实验室设备与管理处《关于做好暑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04 17:05

   

各相关单位:

暑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事宜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暑期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清理废弃物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依托系统,落实暑期安全管理

712日以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http://labsafe.zju.edu.cn)登记备案(PC端和微信端均可登记,具体操作请见附件1),并加强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对关闭实验室粘贴封条,有条件的实验室要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并定期检查、记录。实验室在关闭后如有需要,可再次启用实验室。

2.对于暑期仍需要使用的实验室,需先在网上进行“使用备案”的操作。经备案后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要将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位,并要求相关责任老师(项目负责人)在使用期间必须在场。

3.及时更新实验室内的人员信息,掌握暑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情况。对于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各单位和所在实验室需加强培训与准入考核,并及时将信息添加到实验室“人员”清单中。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四、重点防范,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

1.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标识、密封、泄漏防护等工作。加强剧毒品、易制毒品、易爆炸品、精麻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品的采购、领用、贮存和使用管理。建立实验室内各类物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送处工作。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晚上22:30 后不安排有危险性的实验,如确需安排,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向学院(系)报备或按学院的要求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特别注意小电器的安全使用,老旧电器要及时更换。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

五、严禁制毒,加强分析仪器设备管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精神活性物质治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化学实验室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开展化学实验室排查专项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拥有涉化实验室、使用精麻品实验室或拥有高端分析仪器(如核磁共振波谱仪)的单位应加强师生的禁毒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禁毒意识和警惕性,杜绝被不法分子利用。

六、特别事项,加强紫外灯的管理

请使用紫外灯的实验室加强紫外灯的管理,全面排查实验室紫外灯的配置和安全使用情况,将该项纳入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清单,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落实紫外灯管理和使用责任人,及时做好使用、检修登记;要在紫外灯开关处粘贴明显标识(如“紫外灯开关,勿随意开启”);用完及时关闭开关。

请各单位实验室与安全秘书将排查结果汇总于《实验室紫外灯安全管理情况调查表》(附件2)中,并在2018713日前将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和电子件(Excel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到jab@zju.edu.cn


附件:1.暑期实验室关闭、使用备案操作说明.pdf 

      2.实验室紫外灯安全管理情况调查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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