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5月26日凌晨1:30左右,农生环组团E座一楼消控室显示动物科学学院实验室E538烟感器报警,物业值班人员迅速赶至实验室,用灭火器将明火扑灭。起火原因初步分析为过夜工作的摇床所致。
2018年6月12日23:00左右,纳米楼一楼消控室显示纳米研究院实验室202烟感器报警,物业值班人员迅速赶至实验室,用灭火器将明火扑灭。起火原因初步分析为实验仪器未断电电路板短路所致。
两起事故均由电气设备引发,所幸消控设施及时报警、值班人员迅速反应,将明火扑灭,未造成较大损失。请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单位内部场所的电气防火工作。
转眼进入盛夏,持续的高温天气即将来临,夏季是用电量的高峰期,也是电气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夏季电气火灾防范,根据学校消安委发布的《浙江大学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电气设备火灾隐患排查。暑假前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器具以及供配电设施的进行全面排查,从源头上排除各种电气隐患。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存放或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新国标组合插孔插座,避免短路或超负荷运行;用电设备禁止放在木板、泡沫板、纸板箱等可燃物上,周边严禁堆放可燃物;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提前向院系报备,实验时必须保证2人同时在场、相互照应;需长时间或过夜运行的设备,必须做好人、物、技等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其他用电设备不要长时间待机通电,下班或离开后不但要关闭电器开关,还要切断电源(拔掉插头或关掉总闸)。
二、开展在建工程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各类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的质量管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设计、施工;严禁无证开展电焊、气体切割操作,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施工过程严禁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工程竣工后要复原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开展重点部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要特别排查实验室、宿舍(包括临时住人场所)、配电间(柜)、大型服务器机房、厨房等特定区域,是否按规定使用用电设备,发现频繁跳闸、焦糊异味以及电火花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报水电中心维修。
四、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培训师生员工、流动性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灭火。要加强用电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巡查台账,暑假期间,应制订专项值班计划,确保巡查管理工作到位。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