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2018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顺利,根据中央和教育部、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春节寒假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8日至27日,全校停课考试。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考试通知、考场安排等有关工作。
学生寒假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至3月2日。3月3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5日春季学期开始上课。
2018年2月1日至3月1日间可安排全校教职工寒假轮休。3月2日起全体教职工按常规教学作息时间上班。在此期间,各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要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二、具体要求
1.切实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按要求加强安全工作部署,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在放假前针对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后勤餐饮加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楼宇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整治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要强化校园巡逻防控,加强门卫值守,落实假期安全保卫责任制;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预防工作;要完善值守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预案,确保联络通畅、反应迅速、措施有力,严防假期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2.确保正常办学活动秩序。各单位要根据寒假时间安排,做好教学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活动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应合理安排本单位教职工轮休,做到“人员到位、响应及时、联络通畅、办事顺利”,并确保校务服务网等面向师生服务的系统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学校将对机关工作人员寒假轮休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改进服务态度和提升管理效能等情况加强检查,严禁出现不按时上下班、擅自离岗脱岗、业务办理推诿等现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于每周一、四开放(法定假日不开放);图书馆于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开放(法定假日不开放);校医院照常接诊(2月15日至2月18日只安排急诊)。
3.积极开展师生关爱活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通过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情况,开展问寒问暖活动。通过入户慰问、结对联系等方式主动关心困难师生群体,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学院(系)要全面排查留校过年学生,掌握其基本动态,并安排好留校的生活、学习和文体活动。
4.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校教职工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要对照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提醒教育,开展作风督查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要抓早抓小,厉行节俭、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务实节俭地组织好节假日期间党、团和工会活动。
5.加强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要求,做好值班工作部署和岗位培训,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值班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寒假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联络通畅;切实执行单位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要切实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轮休工作,并将寒假工作人员安排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予以公布。
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511B室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值班电话:88981583(值班时间),88206110(其他时间)
附件:2018年寒假工作人员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