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10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工作督查小组对明火电炉的安全使用管理及其他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验室内务管理不到位
1.化学系、物理系、化工学院、生科院、医学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脏乱差
2.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农学院、工研院实验室内停放自行车
二、化学品管理不规范
1.工研院、动科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大桶试剂或废液桶无标识
2.医学院、药学院个别实验室酸碱缸无标识(复查未改)
3.工研院个别实验室废液桶敞口放置
4.化学系个别实验室废液桶放置在走廊上,无警示标识
5.医学院个别实验室实验垃圾堆积未处理
三、气体钢瓶管理不到位
1.化工学院、物理系、药学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气体钢瓶未固定,未悬挂状态牌
2.化学系个别实验室气体钢瓶固定不规范(屡教不改)
四、加热产热设备管理不规范
1.转化医学院、农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烘箱、冰箱等加热产热设备周围有易燃物品
2.物理系个别高温炉集中存放的房间通风不好,操作规程未上墙
3.生科院个别实验室高压灭菌锅放在走廊上,无操作规程
4.药学院个别实验室烘箱用接线板连接
五、其他
1.生科院、医学院、药学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内违规养鼠
2.医学院个别实验室门被堵
3.药学院个别实验室电吹风未拔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规范危险化学品、加热产热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并对通报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