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技司〔2016〕308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进一步健全我校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全面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检查、重实效”的要求,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院系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实验室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近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自查自纠不力、首次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检查和整改力度。
三、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单位应发文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6年9月-10月18日)
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自查以单个房间为单位,相邻且联通的多个房间可视为一个房间。自查的结果,应及时登记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http://labsafe.zju.edu.cn)。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迎接教育部入校现场检查(2016年10月18日-11月)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接受现场检查和汇报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11月下旬-12月)
在收到检查专家组关于我校安全问题隐患的报告1个月内,向检查专家组组长提交整改报告。其中:已立整立改的,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立整立改的,制定后续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并于6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单位、各重点实验室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与单位盖章的纸质版及时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 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由各实验室单独直接上报(10月8日12:00前)。
2. 院系成立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的相关文件(含名单、职责)(10月8日12:00前)。
3. 院系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由院系单位汇总后上报(10月8日12:00前)。
另,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查即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及时整改完成。为做好教育部入校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请将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盖公章),于10月18日12:00前上交。
如此次未发现隐患,也应进行零申报。纸质版材料可交至设备处技安办或各校区办公室。
联系人:章薇 联系电话:8820899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