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封闭期间的安全及峰会期间在用实验室的安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院(系)及相关单位暑期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特作以下要求:
一、做好实验室隐患登记
有冰箱使用的实验室,作为封闭期间的风险隐患,由实验室负责人或联系人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登记,请在备注中注明实验室封闭期间冰箱是否断电、是否存放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的)。
二、实验室关闭及贴封条
1. 各实验室提前在系统中登记实验室计划关闭时间。关闭当天,在系统中将实验室状态设为关闭(正在联系开发微信客户端,实验室负责人或联系人可在微信中操作)。
2. 已将状态设为关闭的实验室,由各所属单位完成安全检查后,粘贴封条进行关闭。8月20日后,除获准峰会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外,其它实验室一律关闭,贴上封条。
3. 封条由学校设备处提供,上盖校安全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印章。
三、临时进出实验室的管理
1. 因特殊原因(如动植物维护、检查危险化学品、检查超低温仪器设备、添加液氮液氦维持设备状态或其它合理原因等)需临时进入实验室的,需向院系单位申请临时性开门(登记表参考附件1),经院系单位同意后方可撕开封条进入实验室。
2. 完成必要操作后,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值班人员,院系单位应安排人员重新贴好封条。
3. 由院系单位负责登记。
四、合理制定巡查计划并执行
1.各相关单位须成立实验室安全巡查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巡查频次与力度。8月20号后峰会期间按学校的要求进行巡查,实验室巡查表见附件2。
2. 各相关单位再次认真核实本单位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信息,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大容量用电设备等有较大危险源的实验室。将信息如实反映到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且保证实验室门口粘贴的信息牌内容与之一致。
3. 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验室危险源信息的核查情况,统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的实验室,如涉及大容量用电设备、易燃易爆化学品、易挥发试剂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合理的暑期实验室安全巡查计划。
五、峰会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1. 经审批同意在峰会期间继续使用的实验室,不得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严格执行安全责任人实时在场监管。
2. 学校、学院两级安全巡查小组加强每日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1. 浙江大学实验室临时性开门申请登记表
2. 浙江大学院系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