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工作督查小组对实验室冰箱的管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实验室内务管理不当
1.转化医学院、物理系、化工学院、医学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脏乱差
2.农学院、化工学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内停放自行车
二、化学品管理不到位
1.化工学院部分实验室大桶溶液(废液)无标识,废液暂存场所无“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2.药学院、化工学院个别实验室废液瓶堆积未及时处理
3.医学院、动科院个别实验室生活、实验垃圾混放
4.医学院、药学院个别实验室固液混放
5.化工学院个别实验室实验用饮料瓶未标识
6.药学院大桶试剂放在走廊上,标识不清
三、烘箱、马弗炉、冰箱、冰柜等加热产热设备管理不到位
1.医学院、药学院、生科院、动科院、生工食品学院等单位烘箱、冰箱、冰柜等加热产热设备周围有纸箱、泡沫等易燃物品
2.动科院、农学院、化学系、化工学院、生仪学院、高分子系、生工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等单位部分实验室的冰箱、冰柜超期服役
3.化学系个别实验室(教八701、433)冰箱内食品、药品混放
4.化工学院、生科院、药学院、动科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电吹风插头未拔
5.化学系个别实验室无证使用明火电炉
四、气体钢瓶管理不规范
1.化工学院、医学院、能源学院等单位个别实验室钢瓶未固定
2.化学系个别实验室钢瓶固定不规范
五、其他
1.医学院、药学院、高分子系等单位个别实验室违规养鼠
2.动科院个别实验室门被堵
3.化工学院个别紧急喷淋有故障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规范危险化学品、加热产热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并对通报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室冰箱安全管理规定》,对于服役超过12年的冰箱、冰柜,使用人须进行状态确认,并由学院汇总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于超过16年的冰箱/冰柜,须强制报废。请遵照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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