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直属单位、校设科研机构:
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许多实验室存在试剂标签脱落毁坏、配制的试剂(溶液)标签信息过于简单、实验室废弃物标签不清楚等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统一规范实验室试剂和实验废弃物的标识工作,根据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公司的分类与送储要求(附件1),经与后勤集团技术物资服务中心协商,专门制作了试剂(溶液)标签(附件2)和废物桶标签(附件3、4)。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规范实验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做好分类与标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试剂(溶液)标签。在标签脱落、标签不清的试剂瓶或配置的溶液瓶上贴上专用的试剂(溶液)标签。
2.废物桶(瓶)标签。共12种,分别是有机废液(甲类)、有机废液(非甲类)、有机废液(重油类)、无机废液(酸性)、无机废液(碱性)等。为了便于辨识,请贴在桶的上表面或桶盖上。其他没有列出类别的废液桶请自行做好标识。说明一点,该标签是用来辨识废物桶的,原来的“浙江大学化学废弃物标签”仍保留,送储时仍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标识和登记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的实验室秘书根据本单位的废弃物产生量,尽快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技安办(东四316-1)或各校区办(玉泉行政楼235、西溪西三215、华家池老图书馆105)领取新的废物桶标签并下发到各实验室。即日起各实验室必须使用该专用标签,今后可到技术物资服务中心领用。
另外,处置公司要求生化固废一律使用黄色的专用垃圾袋(仅限一般生化固废,不可存放枪头等锐器)包装,不得使用普通的生活垃圾袋,否则将不予收处。黄色专用垃圾袋也可到技术物资服务中心领用。
紫金港校区物资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206909
玉泉校区物资服务中心(试剂仓库)联系电话:87952134,87952023
附件1:化学废弃物分类与送储要求
附件2:试剂(溶液)标签
附件3:废物桶标签1
附件4:废物桶标签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