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接到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紧急通知,因新《环境保护法》对化学废弃物的分类、存储、处置要求更加严格,导致该公司处置“甲类”化学废弃物能力不足,即日起对我校“甲类”化学废弃物暂停清运,恢复清运时间另行通知。 “非甲类”化学废弃物自1月12日起照常清运。
请各单位继续严格按照化学废弃物分类要求(见附件)做好分类,以免影响我校化学废弃物清运工作的正常开展。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附件:化学废弃物分类要求.doc 后勤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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