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目前我校化学废弃物不符合有关分类要求,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即日起对我校化学废弃物暂停清运一周(1月5~9日),并要求我校须严格按照要求对化学废弃物进行分类后送处(具体分类要求见附件)。今后如果发现有未按照其要求分类的情况,将延长我校化学废弃物的清运周期,甚至停止清运。
为了确保我校化学废弃物清运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希望各单位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位师生员工,加强教育,切实做好分类及标识工作。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附件: 化学废弃物分类要求.doc
后勤管理处
实验室设备与管理处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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