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0级同学:
为使各位学生能顺利毕业,请对本人的毕业资格按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010级毕业资格自身表》(见附件)进行自审,并将自审表于11月26日拍毕业照时上交。
毕业自审表
高分子系办公室 2013.11.21
版权所有: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09 您是第 6706792 位访问者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电话:(0571)87951308 传真:(0571)87951308 邮编:310027 技术支持:寸草心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