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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级本科生申请“延长学制”的通知

日期:2011-05-30 12:12

      2007级如需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请于6月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递交“延长学制”申请。逾期未申请而又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按学则规定作结业肄业处理。特此通知!

高分子系办   20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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