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如需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请于6月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递交“延长学制”申请。逾期未申请而又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按学则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特此通知!
高分子系办 20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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