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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 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9-10-10 15:03

各位16级同学:

      根据学校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pdf   ,参加二课堂活动累计记点≥4 者,可获得二课堂 4 学分。其中,4≤累计记点<5 者,成绩为“合格”;5≤累计记点<6 者, 成绩为“良好”;累计记点≥6 者,成绩为“优秀” 。 参加三课堂活动累计记点≥2,且该记点中含参加社会实践 活动记点≥1 者,可获得三课堂 2 学分。其中,2≤累计记点<3 者,成绩为“合格”; 3≤累计记点<4 者,成绩为“良好”;累 计记点≥4 者,成绩为“优秀"。

      请同学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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