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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自审--更正

日期:2016-09-23 15:03

 2017届本科毕业生(13级本科生及12级延毕的同学):

 
为保证各位同学顺利完成学业,按时毕业。请大家按照附件表格自审,若有欠缺学分请抓紧时间选课补修。请将自审表格打印并签名,于9月29日之前上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于29日交至系办公室,
12级学生按照2016届毕业自审表审核,并自己按时前来办公室交表。
 
 
更正:其他通识课程板块应修最低分数为16分
高分子系本科生科
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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