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布置现将2014年浙江大学第九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3级及毕业班学生除外)。
3.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本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创新训练项目每个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
4.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5、经费资助
(1)创新训练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20项。理工农医类:每项资助1.25万元。
(2)创业训练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
(3)创业实践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2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
6、项目申报申报启用新的《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新系统,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7、项目执行时间
(1) 项目申报时间:4月11日至4月20日,项目负责人进入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申报,提交成功后用A4纸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于4月21日前交系办公室,
(2)我系有创新训练名额2个,系里将根据申报数量确定是否组织教师评审。如组织评审的话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按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我系申报项目。
(3)创业训练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5月16日前,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创业实践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5月16日前,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
(4)项目公示:5月20日—5月26日,5月底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
高分子系 2013.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