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网 中文网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三助管理

【研究生资助】关于申请2018-19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日期:2018-11-05 20:08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为了让需要帮助的同学及时得到经济支持,现将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临时困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非经济困难学生如有需要,可也申请,请附困难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567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4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申请流程

111524:00之前,需要申请本次临时困难补助的同学,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点击下载),纸质表一式两份,交至系办陈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zx@zju.edu.cn

三、申请须知

1.研究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额度一般为500-2000元不等;一般一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一次性申请补助超过1000元者,请附上困难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111524:00。其他情况如确有需要,请事先向学系说明情况(发送邮件czx@zju.edu.cn)。

3.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系审核,确定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转计财处统一发放补助款。

 

不明事项可咨询陈老师(87952013czx@zj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8115

 



访问次数:133

版权所有: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09       您是第 6677240 位访问者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电话:(0571)87951308 传真:(0571)87951308 邮编:310027
技术支持:创高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