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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关于申请2016年暑期回乡路费补助的通知(时间延长)

日期:2016-06-21 10:10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7月修订)和资助工作要求,暑期回乡补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含6月毕业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 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3.2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4.0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4.8万元(五年制学生为6万元)。

三、额度和比例

1.200~1000元的额度进行申请;

2.系里将根据每位申请同学回乡距离对申请金额适当进行调整。

四、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10.202.68.65:8888/xgxt/)进行申请操作并提交(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回乡路费补助),请务必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申请金额。请于2016627日前到网上提交申请,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于62717:00交至系办夏老师处,逾期不予处理。同时填写《2016年暑期回乡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下载)(无需上交纸质材料),发送电子版至leixia@zju.edu.cn

2.学系统一审核,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最终补助名单及金额,并在系网上公示3天。而后报送计财处。

3.计财处打卡发放。

4.如有其他疑问请向夏老师联系:13634184295514297

leixia@zju.edu.cn

 

高分子系

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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