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资助政策及《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经济困难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全日制在读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6.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三)名额和比例
1、按每人1000元的额度进行申请;
2、系里将根据每位申请同学回乡距离对申请金额适当进行调整;
3、总人数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20%。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系)提出申请,本科生填写《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研究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于1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表格交到高分子楼系办公室陈辰星老师处,逾期不提交申请表者不予补助。同时填写《2015-2016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无需上交纸质材料),发送电子版至1106678484@qq.com。
2、系将里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最终补助名单及金额,并在系网上公示3天。
3、如有其他疑问请向陈老师联系:87951685
附件1: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3:2015-2016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高分子系学生评奖评优与勤工资助工作小组
201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