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
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符合学校认定经济困难生条件的同学,需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点此下载,一式一份,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9月30日中午前交系办公室夏老师处,电子版发到gfzxzz@126.com。
二、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老生,如果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困难等级请于9月30日中午前向夏老师作出说明。
三、工作程序:
学系家庭经济困难生评议认定小组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我校经济困难生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评议,确定本年各档次的经济困难生资格。
四、填表注意事项:
新申请为困难生的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家庭成员中在读学生(高中及以上)人数”一栏是指家庭子女中在读的高中生及大学生人数。
五、调整结果将作为2014-2015学年的资助依据。
高分子系团委
201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