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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聘请外专补报项目评审结果通知

日期:2010-03-01 16:04

各位老师:

现将拟资助的2010年聘请外国专家补报项目公布如下:

聘请单位

项目名称

聘请外专

负责人

审批结果

高分子系

基于石英晶体微天平和功能高分子薄膜的化学传感器研究

Dirk Kuckling(德)

杜滨阳

 

调控细胞迁移与分化的梯度医用高分子材料研究

David F Williams(英)

Edwin Donath(德)

高长有

知名

 

胶体微粒的结构和表面性质对胞吞和细胞功能的调控

Sergio Enrique Moya(阿根廷)

 

一种用于肿瘤细胞热化疗的温敏聚合物杂化磁纳米复合微载体的研究

Michael Grunze(德)

计剑

 

聚芴等共轭聚合物的合成与机理研究

Thieo E. Hogen-Esch(美)

 

复合siRNA的再生医学材料及其诱导皮肤无瘢痕修复研究

Adi. Eisenberg(美)

冈野光夫(日)

马列

 

窄带隙苝酰亚胺类电子聚合物的合成与能带结构调控

Gustaaf Borghs(以)

施敏敏

 

模拟红细胞结构与功能微胶囊的制备与性能研究

Helmuth Möhwald(德)

仝维鋆

 

紫外光敏有机/ZnO杂化光电功能材料

Alex K-Y. Jen

吴刚

 

糖基化聚丙烯微孔膜的可控制备基础研究

Andrew L. Zydney(美)

Jörg Vienken(德)

Mathias Ulbricht(德)

徐志康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本通知的说明,着手聘请外国专家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类别

本次公布的项目为学校项目,分成4类,项目表中由以下字符标明:

               “知名” 知名学者项目

  学校重点项目

  学校一般项目

  部分资助项目

      二、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外专在杭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费用,除知名学者项目外,学校项目原则上不支付外专的国际旅费和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具体规定如下:

1、知名学者项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外专在杭费用,如有需要也可提供外专来华往返国际旅费(最捷径路线经济舱),总额度不超过2万元。

2、学校重点项目: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外专在杭费用,按在杭实际天数计算,20天内每天600元;20天以上的酌情减少,具体数额必须事先与我处联系商定,个案处理。

3、学校一般项目: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外专在杭费用,按在杭实际天数计算,20天内每天500元;20天以上的酌情减少,具体数额必须事先与我处联系商定,个案处理。

4、部分资助项目: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外专在杭费用,按在杭实际天数计算,20天内每天300元;20天以上的酌情减少,具体数额必须事先与我处联系商定,个案处理。

注:

1、因经费有限,资助原则上以每位申请人所聘请的外专不超过3名为限,申报超过3名的,具体人选可由申请人提出排序意见,外事处审批。

2、因经费资源有限,凡已申报汤永谦学科建设发展基金聘请外专项目的,此次审批暂不考虑。如未获得该基金批准,将酌情予以资助。

3、获批项目如已申请并获得校内其他经费资助(如“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 即“111项目经费), 经核实后将不予资助。

4、项目计划聘请的外专原则上不能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提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重新填写“浙江大学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表”,经院、系负责外事工作领导签批和盖院、系公章后,报我处审批。

三、外专接待

外专来访由项目负责人安排接待和学术活动。

四、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短期外国专家项目总结表”(从我处主页下载),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方面的收获和效益,如通过外专了解的前沿信息研究最新成果和动向,共同开展的研究或考察工作,帮助解决的技术难题,达成的合作意向和协议等,要避免“活动日程表”或“流水帐”式的描述。总结交电子文本,经我处审核符合要求后才可报销相关费用。

五、接待经费报销

经费报销必须提供外专的护照复印件和来华机票复印件。

 

     浙江大学外事处

                                          20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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