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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1】关于推荐2017-2018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8-09-17 02:02

 

各位德育导师、研究生: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学生最高荣誉奖学金,获得者将载入学校年鉴,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是全校学生学习之标杆。依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现启动20172018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最终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名额为12名。硕士奖励金额3万,博士奖励金额4万。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注册在籍的研究生,以及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5、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6、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我系可择优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

请有意参评的学生准备以下材料:

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1):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2)。

3、附件2的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所填数量一致)。

并于922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邮箱czx@zju.edu.cn;两个附件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正反打印)签字后交至系办陈泽星老师处。

学系26日前提交研工部,经研工部首轮评审,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

竺可桢奖学金落选者仍可参评其他奖学金项目。请各研究所合理安排后续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三、其它

1、最终获得者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2、被推荐人所使用之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最终的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具备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称号,否则将取消其获得的竺奖资格。

 

附件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模板)

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模板)

 

党委研工部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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