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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11-14 13:0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1.近三年来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上一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评比。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各班级、课题组推荐

各班级班长、课题组联系人在征求班主任/德育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一人,将“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电子版1117日前发至czx@zju.edu.cn

第二阶段:单位推荐

各学院(系)、学园在做好广泛发动和集体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推荐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于1121日(周二)17:00将“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等材料由各学院(系)、学园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学工部、研工部。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本科生材料上交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1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zju.edu.cn,联系人:谭贻尹(88206297)。

研究生材料上交至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4,并将电子版上传至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联系人:马君雅(88981404)。

第三阶段:网上投票

各学院(系)、学园推荐的候选人事迹将在网上公布,并请全校学生参与网上投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学校评审

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团根据预备人选推荐材料讨论确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最终根据候选人事迹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由评审团评选出本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我校“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推荐人选都将从校十佳大学生中产生。

第五阶段:荣誉表彰

12月份举行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向获得“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第八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

3.候选人照片提交样本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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