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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系关于2016-2017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7-10-15 13:01

 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学系评奖评优工作总体安排,各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根据浙大发本〔20138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4种;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具体如下:

1、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学业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89月修订)》(浙大发本[2008]1号)的相关规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500元;

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该奖学金根据各班上报的年级绩点排名和综测成绩,由系统直接评定,无需申请。

2、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奖励金额为1000元。

3、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奖励金额为1000元。

4、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奖励金额为1000元。

5、注意事项:

1)有意申请上述单项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附件表格,根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2)考虑到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奖金不兼得的规定,为了更大程度上扩大同学的获奖面积,原则上,单项奖学金(学业、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每位同学最多评定一项,请同学们在申报单项奖学金时每人不要超过2项。

3)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请认真并规范填写。

有意者请在101717:00前,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到系办陈泽星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到1163074223@qq.com

有任何问题请联系陈老师。

附件:

1.     浙江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

3.     浙江大学文体活动奖学金申请表

 

高分子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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