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碳谷上希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我校(以下简称“乙方”)于2014年6月11日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书》合同,涉及三十项专利的(申请)所有权转让工作,转让经费3000万元人民币,甲方已于2014年6月支付了转让费用500万元人民币。
现因甲方公司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丧失后续付款能力。根据合同约定,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转让费用,则甲乙双方根据已支付的金额按照项目顺序及转让费用签署单项专利(申请)所有权的转让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对如下4项专利的所有权转让事宜做出相关约定。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21日。
(1)专利权人:浙江大学
发明人:高超、周立
专利名称:一锅法制备二氧化硅杂化量子点的方法
专利号:ZL200910156964.4
转让费用:100万元人民币
(2)专利权人:浙江大学
发明人:高超、吴佳燕
专利名称:全环糊精聚轮烷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010104756.2
转让费用:100万元人民币
(3)专利权人:浙江大学
发明人:周立、高超
专利名称:一种水溶性贵金属纳米粒子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010104767.0
转让费用:120万元人民币
(4)专利权人:浙江大学
发明人:周立、高超
专利名称:一种水溶性卤化银纳米粒子的准备方法
专利号:ZL201010104766.6
转让费用:120万元人民币
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科研科和工研院。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科研科电话:87953126,邮箱:yanghongmei@zju.edu.cn;
工研院 电话:88276183,邮箱:zdgyy10@zju.edu.cn。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