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高温炎热,是用电量高峰的特定阶段,也是电气火灾易发多发季节。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2016年全国接报火灾31.2万起,其中电气火灾9.5万起,占30.4%,居各类火灾事故首位。近三年,我校电气火情占比分别高达 37.5%、62.5%、66.7%。显然,电气火灾已成为危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元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4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今夏用电安全,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举办一次有针对性的夏季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落实继续教育、培训或会议以及短期教学科研交流等流动性人员的用电安全教育,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开展一次对电气线路、实验仪器、电器设备进行地毯式排查,从源头上排除各种电气隐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存放或充电;严禁在电气设备周边堆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超期服役”电器;在实验室、宿舍、厨房等特定区域,应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发现频繁跳闸、焦糊异味以及打火花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报水电中心维修;涉及电气线路改造应严格执行校内审批程序,并聘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施工;尽量避免使用移动式接线板和移动式电气线路开关;尽量避免电气设备长时间待机通电。
三、强化在建工程电气火灾防控。加强各类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严禁无证开展电焊、气体切割操作,确保施工场所用电安全;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
四、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实际用电情况,确保每个房间或场所都有规范合理的用电要求。建议除需长期供电的仪器设备外,其它电器设备下班后随时切断电源。对重要仪器设备要做好防雷、防静电接地漏电保护措施。
五、加强用电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巡查台账。高配房、大型服务器机房等重点部位,应安排专人加强巡查力度。暑期期间,应制订专项值班计划,确保巡查工作到位。
六、做好起重机械、场内电动车以及用电锅炉、电梯、UPS等特种设备的检测与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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