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德育导师、研究生:
现将高分子系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所德育导师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黑色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其中班级意见请党支部书记填写,德育导师意见请德育导师填写。
于10月20日前以研究所为单位,由德育导师安排专人送至系办夏老师处。上交时请硕博分开,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高科所德育导师:傅智盛老师。 高材所德育导师:沈烈老师。 生医所德育导师:王幽香老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请各所德育导师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5年9月-2016年8月之间。
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单独通知,详见“关于2015-2016学年竺可桢奖学金评选的通知”http://tac.polyme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21&object_id=150260
9月22日前相关材料交至夏老师处。
(二)唐立新奖学金
单独通知,详见“关于评选2016年研究生唐立新奖学金、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http://tac.polyme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21&object_id=150264
9月22日前相关材料交至夏老师处。
(三)国家奖学金
单独通知,详见“关于2015-201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http://tac.polyme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21&object_id=150308
10月12日前以研究所为单位提交至夏老师处。
(四)专项奖学金
即企业设置的奖学金,将另行通知。
部分有意在上海就业的研究生请特别留意:获得校外设奖学金是获得优秀毕业生的必要条件之一,仅获得系设奖学金不能获得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可以参考http://tac.polyme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21&object_id=142182)
(五)单项奖学金
1.学系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有意者请自行查阅本通知开头的评奖评优依据,酌情申报,填写《2015-2016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2),并于9月2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系办夏老师处,电子版发至tengwz93@163.com。
2.学系可自行评定社会实践奖和社会工作奖各1名。符合条件者可将自己的申请理由写成报告于10月9日前上交至系办夏老师处进行初评。初评后的结果会在系网上公示,公示的被推荐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四、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我系共78个名额,专项奖学金(校外设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请各研究所做好自评,并将最终结果发至tengwz93@163.com。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我系共有硕士15个名额,博士12个名额;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请各研究所做好自评,并将最终结果发至tengwz93@163.com。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我系共15个名额,请各研究所做好自评,并将最终结果发至tengwz93@163.com。
另,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不占用系里名额),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3),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10月18日前自行交给党委研工部徐敏娜老师(因研工部办公地点调整,可自行网上查询最新办公地点),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xmn@zju.edu.cn;经研工部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公示通过后,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单独通知,详见“关于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我系可推荐1个班级。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4),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10月12日前,先进班级将申请表(包括详细材料)直接交系办夏老师处;电子版发到tengwz93@163.com。班级名称请注意统一、规范。
(六)名额分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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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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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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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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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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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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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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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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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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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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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所
|
硕
|
38
|
8
|
8
|
博
|
6
|
高材所
|
硕
|
20
|
3
|
4
|
博
|
3
|
生医所
|
硕
|
20
|
4
|
3
|
博
|
3
|
五、注意事项
1.确定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注A:建议在明确获得奖项后,再进行申请;注B: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2.各类申报表必须一式二份打印。
3.上交学系前,须将导师意见、德育导师意见填写完毕。
4.除单独要求提交时间的,其他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评审表等均需以研究所为单位,由所在研究所德育导师在10月20日前统一上交至学系。
5.本通知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更新,请持续留意。
六、时间进度安排
高分子系 2015-2016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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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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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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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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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竺可桢奖学金、唐立新奖、部分单项奖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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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查看通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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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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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荣获各类奖项荣誉的同学可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表。但请明确获得奖项后再填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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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修改个人姓名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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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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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先进班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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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为单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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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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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报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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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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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小结表、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各类奖学金和荣誉推荐获得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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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需上交电子版本和经德育导师签字的书面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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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不明事项或疑问,请及时联系夏老师(leixia@zju.edu.cn,87951685,13634184295/514297)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
附件2:2015-2016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
附件3: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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