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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奖评优1】关于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18 20:08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按浙大发本〔20094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91月修订)》的通知执行。

2.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浙大发本〔20138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学〔200717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1121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竺可桢奖学金12名,由各院系、学园推荐,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竺可桢学院13级、14级、15级学生在竺可桢学院参评,求是学院2015级学生在求是学院各学园参评,其他年级的学生在本系参评。

    3.荣誉称号评定

按照浙大发本〔201492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院系、学园,由各院系、学园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015-2016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5.国家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大发本〔200811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学校按教育部2016年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另发通知。

二、工作进程安排:

923日前,请各位同学务必完成学年小结(由班长交至系办夏雷老师处),确认好自己的学业、体育、宿舍等成绩,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1竺可桢奖学金材料于92612:00前报系办夏雷老师处。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

2特别奖学金材料于92612:00前报系办夏雷老师处。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材料于92612:00前报系办夏雷老师处。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 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4.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和上报材料要求等另行通知。

5.外设奖学金材料于102117:00前报玉泉校区高分子楼系办夏雷老师处。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博世奖学金、陶氏化学奖学金、宏信奖学金等提前评选的外设奖学金依据具体通知另行提交。

6.系外设奖学金材料及上报要求等另行通知。

7.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材料于102117:00前报系办夏雷老师处。申请先进班级的班级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先进班级事迹;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统一申报表,其中,通过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申报的同学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组织/社团专用)》。

8.以上校设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正反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一式1到系办夏雷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406165330@qq.com发送邮件请将申请表命名为学号_姓名_xx奖项申请,邮件主题学号_姓名_xx奖项申请

 

相关时间节点及安排见下表

奖学金名称

提交材料

截止日期

备注情况

竺可桢奖学金

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

926

12:00

 

特别奖学金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学校认定竞赛项目及获奖名单,符合该表要求才能申请

国家奖学金

具体安排待通知

 

 

单项奖学金

《浙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1

17:00

单项奖学金具体评选待通知

优秀学生干部

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统一申报表

要求必须获得至少一项校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除外)

1.通过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申报的同学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组织/社团专用)》。2.校级组织推荐不占用系里名额

先进班级

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先进班级事迹文稿

 班级所有同学体育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学业优秀奖学金

评奖评优系统根据原始数据直接生成,不需要个人申请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校级外设奖学金

具体安排待通知

1021

17:00

 

系外设奖学金

具体安排待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文件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结果要充分征求院系、学园老师、同学的意见。

3.遵守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4.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5.规范填写各类奖学金表格。

联系人:夏雷

 址:玉泉校区高分子楼系办公室

电子邮箱:leixia @zju.edu.cn

联系电话:87951685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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