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科研机构:
为切实做好迎接G20峰会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根据西湖区环境保护局的现场监察意见书,要求我校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危害标识及暂存场所的警示标识工作。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等国家标准,我处印制了危险废物种类标识(图1)和暂存场所的警示标识(图2)。
图1 危险废物种类标识
图2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警示标识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统计好所需各类标签的数量,到设备处技安办(紫金港校区东四316-1室)或各校区办(玉泉校区行政楼235室;西溪校区西二215室;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105室)领取,并切实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类别的警示标识粘贴工作。危险类别警示标识可以粘贴在容器上(见图3)或暂存场所附近的墙上。
图3 危险废物警示标识粘贴图例
各单位须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分类收集、包装、标签标识、定时定点送处等工作,规范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实验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化学废弃物混入生化固废(生化固废主要包括动物尸体、针头、枪头、试剂管、受污染的手套等,而化学废弃物主要包括空瓶、废弃试剂和各类废液等)。生化固废的送处时间请参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通知,化学废弃物送处时间请参看后勤管理处网页通知。请各实验室按时送处废弃物,如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学校将对实验室和个人进行网上通报批评。同时,请务必重视危险废物的警示标识粘贴工作,特别是贮存场所一定要有标识(原废弃物标签和收集容器分类标签仍旧保留使用)。一旦被环保部门现场监察发现无警示标识,学校及实验室将会被处罚。
请相互转告,并遵照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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