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和谐就业,现决定在2016届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在2016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3月、6月和10月各发一次文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结果,我系今年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额为16名,省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4名。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申请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同学请填写《高分子系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在相应申请项目上打钩,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签名。注意:如仅申请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仅需在申请表中校级优秀毕业生一栏中打钩;如申请省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请同时勾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及省级优秀毕业生两个选项。
2、填写完申请表之后,请于2016年3月1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交至系办公室,如逾期不交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3、系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同学的资格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推荐完成后经学系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初评通过后,系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将会通知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奖项申请工作。
联系人:陈辰星
电 话:87951685
邮 箱:ccx@zj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6年1月22日
附件1:高分子系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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