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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防火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冬季消防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10-24 09:09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校园消防安全氛围,构建平安校园,学校防火委员会决定在全国第24个“11.9消防日来临之际,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系列活动,现就开展2014年度浙江大学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四个能力为重点,继续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继续加强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学校防火安全形势长期稳定。

二、活动主题

除火灾隐患,保校园平安

三、活动时间

十一月至十二月

四、活动组织

    在学校防火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由各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活动,落实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协调、检查和总结等工作。

    五.工作内容

1、开展一次消防大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试行)》,层层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要组成以防火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以查责任、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落实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落实本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认真梳理目前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加以整改。12月上旬,各校区管委会对本校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检查。各职能部门配合校区管委会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特别是涉及水、电、气等基础隐蔽工程,及时发现隐患。

2、开展一次消防图片展览。图片展览不仅仅局限于消防常识,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将自查和前期学校精细化检查组通报的隐患图片公布在橱窗、办公网页等载体,接受公众的监督并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图片警示教育。

3、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提高单位及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必要性,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对本部门(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消防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我宣传和自我教育的主动性。

4、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策划,紧紧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认真组织开展好师生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要将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互救作为演练重点,让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险技能。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要在12月底前完成应急逃生演练工作。各二级单位如有分支机构在其他校区,分支机构请参与所在校区的演练。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冬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和本单位可能引发火灾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努力在普及率上做文章,在实际应用上下功夫。

2、各单位、各部门在宣传活动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校、所在校区统一组织的活动。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要指导和帮助各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积极提供讲座师资、演练物资、展览图片等支撑服务,安排人员参加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和演练工作,并给予指导,同时要努力协作各校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的各项活动,切实抓好冬季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

3各校区管委会、安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适时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117日前将本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报各校区管委会;1221日前将活动总结填入表格(附件),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zhaozengze@zju.edu.cn。联系人:赵增泽,电话:88981526

 

 

 

浙江大学防火委员会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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