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发〔2011〕94号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全面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20日
浙江大学全面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
工作方案
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6月,学校党委颁发了《浙江大学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若干举措,对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党支部建设总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把党支部建设目标落到实处,拟在全校范围全面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争取用五年的时间,使全校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达到“五好”党支部建设标准。
二、创建“五好”党支部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大学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创建“五好”党支部的主要内容分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方面,包括合理设置党支部;明确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规范落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关怀和联系群众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党支部建设的保障条件等。各院级党组织要根据学校“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见附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创建“五好”党支部的具体标准和工作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创建“五好”党支部的实施步骤
我校党支部数量多、类别多、覆盖面广,应本着“积极、有效、稳妥、持续”和“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的原则开展工作。采取在调研基础上,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办法进行。
(一)调研工作
校党委和各院级党组织一起,以确定的90个试点支部作为“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主要调研对象,分析总结抓好党支部建设的核心要素和基本内容,发现党支部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各院级党组织提出本单位“五好”党支部创建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标准。
(二)组织实施
1.组织学习,对照标准
各院级党组织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使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和领会“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统一思想,创先争优,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中。
党支部根据创建“五好”党支部的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对照,对不足的方面尽快予以改正和弥补。院级党组织要专题研究、积极落实本单位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办法,倾力抓好90个支部的试点工作,使它们成为第一批“五好”党支部。
2.全面推进,分批验收。
“五好”党支部创建以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为主。各院级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全局谋划,系统推进,对条件成熟的党支部做到心中有数,成熟一批验收一批,争取在5年内,使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都建成“五好”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的创建工作由各院级党组织酌情把握。
“五好”党支部的创建和验收工作由各院级党组织负责。条件成熟的党支部,向院级党组织提出“五好”党支部验收申请。院级党组织根据 “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进行评审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颁发“五好”党支部达标证书。第一批“五好”支部的验收工作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指导,及时总结。
院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将本单位创建“五好”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每年分两次(6月、12月)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备。校党委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跟踪评估,把握进度,保证全校“五好”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有关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
校党委定期研究“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情况,提出相关指导意见;院级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具体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情况纳入院级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的重要条件。
(二)加强部门协作
学校党群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协调合作,使创建活动得以顺利推进。其中党委组织部重点负责指导在职教职工党支部的创建和验收工作,学生工作部重点负责指导本科生党支部的创建和验收工作,研究生工作部重点负责指导研究生党支部的创建和验收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重点负责面上的督查,党委宣传部重点加强典型宣传,对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相关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协调。
附件:浙江大学“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
主题词:党的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各学部、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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