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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裴伯映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日期:2018-11-23 20:08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高分子系党委备案同意,将裴伯映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裴伯映,男,汉族,本科文化,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大象山镇人,19950109日出生,现为高分子材料专业16级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170909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102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傅倍佳、舒潇。经党支部培养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81030日讨论同意并上报高分子系党委备案,20181122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81123日至1129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7952136

传真电话:87952136

来信地址: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生医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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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生医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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