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众同志,性别男,籍贯浙江嘉兴,1994年1月出生,现为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12级本科生,2012年9月1日申请入党,2013年6月17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3年4月至6月参加由浙江大学党委党校举办的2013学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合格。2014年5月28日,经党员大会研究讨论、上级党委批准,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2014年11月至12月参加由浙江大学党委党校举办的第二期本科生预备党员培训班,考核合格。
一年的考察期将满,根据《党章》规定,经本人申请,支委会研究,拟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预备党员转正。根据关于发展党员要实行公示制的要求,现将沈旭众同志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如下:
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12级本科生党支部或高分子系党委反映。
12级本科生党支部 高分子系党委
联系电话:764058 联系电话:87951308
联系人:王国军 联系人:楼均勤
邮箱:1140098831@qq.com 邮箱:loujunqin@zju.edu.cn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核实,来信请署真实姓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止。
12级本科生党支部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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