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2015年硕士生招生录取第2号通知

日期:2015-03-12 15:03

高分子系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志康(系主任)

副组长:楼仁功(系党委书记)、王 齐(副系主任)

  员:倪旭峰(高分子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宋义虎(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副所长)

 (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副所长)

受理申诉:楼仁功(lourg@zju.edu.cn,  0571-87951685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系2015年招生录取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专业

招生数

合计

已录取

免试生

拟招收

备注

计划数

宁波理工联培

(计划单列)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25

0

25

18

7

 

高分子材料

26

1

27

18

9

 

合计

51

1

52

36

16

 

 

一、高分子系复试要求

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总分在361分以上(含361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高分子材料:总分在361分以上(含361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说明:享受补分政策后上浙大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实考总分”计分排名。

 

二、复试方式、原则

1、复试方式、内容:

实验操作 (40):考察化学实验基本技能;

专业综合 (40):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外语听说 (20):专业外语朗读口译及口语交流。

2、科研成果加分方案:

A、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B
、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每篇加5分。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

以上成果必须:考生以第12作者获得,第一署名单位为考生所在大学,成果内容与所学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相关考生可以在复试时向我系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提交成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以在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多项成果可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3、录取原则:

在复试及格(复试总分不低于60)的前提下,按综合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 = 0.60 × (初试总分/5) + 0.40 × (复试总分)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成绩公布

要求

备注

 

317

(周二)

 

上午

815

 

玉泉校区

高分子大楼

230-231

集中后分组复试

当天晚上

2000

 

考生务必完成“资格审核”,被录取的考生凭其回执到高分子系办公室领取“调档函”。

 

 

 

 

四、重要提示:

1、我系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今年我系按11.3左右划复试线,差额录取;

3、具有高分子系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313日(周五)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shentong@zju.edu.cn)进行确认:

填写以下内容(勿用附件形式)

报考专业

姓名

总分

是否前来参加复试

备注

 

 

 

 

 

 

4、关于考生体检、报考资格审查:

请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体检的通知” :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18908

 

五、有关考生要求临时住宿问题:

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

玉泉校区: 0571--87951836

 

六、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火车东站乘28路直达,杭州新客站乘21路直达;

16路、15路、游5路也可到达玉泉校区正门。

 

 

 

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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