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0年实验技术事业性质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
日期:2020-05-13 15:03 |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录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方式根据浙江大学有关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事业性质岗位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养,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并同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物理、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 3.具有扎实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相关理论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英语文字和表达能力; 4.工作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安全意识; 5.能熟练操作高分子材料加工相关仪器(注塑机、挤出机、双辊开炼机等)。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或即将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本科须经高校全日制培养,不含专科起点本科等。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间。留学人员须凭学位证书报名应聘,对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间。 2.年龄。年龄的计算截止到网上报名结束时间,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4月27日后出生。 3.外语水平。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较好的外语表达能力,英语CET6≥425或相当水平。 (三)管理方式与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性质岗位,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一般首聘期为一年。学校将在首聘期结束时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与其续签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与公积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7日,应聘人员请登录网站点击应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为2020年3月29日-2020年4月30日,由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试环节。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8日上午8点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高分子大楼228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笔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归国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其他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参加资格复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期间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照30%、40%、30%计入总成绩。按百分制,每个环节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的加权总成绩(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 笔试科目岗位专业考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时间、地点: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9:30,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高分子大楼228室。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仪器设备操作能力。 时间、地点: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12:00,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高分子大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的加权总成绩(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于考试当天见高分子大楼一楼公告栏。 时间、地点:2020年5月18日下午2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高分子大楼附二楼会议室。 请提前准备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带PPT)。 4.确定拟聘人员和体检 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公示、聘用 确定为拟聘人员者,名单在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合格后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拟聘等资格,或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系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网站(http://tac.polymer.zju.edu.cn//chinese/)。 (二)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 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联系邮箱及联系人:wangq@zju.edu.cn 王老师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7951308 刘老师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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