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外校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的说明 |
日期:2012-04-28 10:10 |
为方便2012级研究生外校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现作相关说明如下:
1、“户口迁移证”中“签往地址”请填写:浙江大学 ;
2、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若过有效期限则仍可作正常使用;
3、非浙江省高校的同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请写: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4、浙江省高校的同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请写:
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高分子系
20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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