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
日期:2018-11-21 15:03 |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改革思路,拟对我系2019年公开招考的普通博士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分子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兴宏 副组长: 王齐 组员: 倪旭峰、 宋义虎、毛峥伟 受理申诉:王齐(wangq@zju.edu.cn, 0571-87953754)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就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点击下载附件模板)。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的人员,必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语水平
具有较高水平外语能力:拥有英语CET6≥460分或TOEFL≥80分或雅思考试≥5.5成绩,上述成绩以2014年9月1日后有效;或者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注:选考小语种的考生,以及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初试要求。)如未能达到上述条件,考生须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初试要求;
(三)科研水平
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至少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SCI论文1篇;或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四、具体流程
1、报考申请
申请人先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yjsy‐zsb2@zju.edu.cn。
须递交或的纸质材料包括:
(1)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材料清单(点击下载清单);
(2)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表(点击下载表格);
(3)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4)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应届生:研究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
历届生:“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6)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点击下载模板);
(7)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或者所获专利等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
SCI论文:已发表论文首页的复印件,或者已录用论文首页及其录用函;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高分子系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7
收件人: 任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3142
联系邮箱:renyr@zju.edu.cn
特别说明:
(1)根据清单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
(3)请使用顺丰或EMS,其他快递不收;
(4)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期间递交材料,邮寄以2018年12月21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审核:
高分子系研究生教学科根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准后将考生申请材料提交系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审核结果将于2019年1月中旬通知考生。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可进入复试考核,其中外语未达到申请条件者,须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初试,达到学校规定的外语初试要求后方可进入综合考核。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的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
面试形式:申请人以PPT工作报告的形式,报告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或在职阶段科研工作的相关内容。面试组将依据申请人报告内容,对其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4、拟录取方式:
在面试成绩、笔试各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 =(高分子化学成绩+高分子物理成绩)/2 × 40% + 面试成绩 × 60%
以上未尽事宜,届时将以高分子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为准。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8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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