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2016年博士生招生录取第1号通知 |
|||||||||||||||||||||
日期:2016-04-25 14:02 | |||||||||||||||||||||
高分子系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志康(系主任) 副组长:楼仁功(系党委书记)、王齐(副系主任) 组 员:倪旭峰(高分子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宋义虎(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副所长)、 计剑 (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副所长) 受理申诉:楼仁功(lourg@zju.edu.cn, 0571-87951685)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系2016年博士招生名额如下:
一、关于资格审核: 每一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在复试前都必须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时间:5月5-9 日 具体通知日后详见研究生招生网
二、关于体检: 每一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在复试前都必须完成体检: 时间:5月4-9日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医院 具体通知日后详见浙大校医院网
三、复试时间、地点等 5月10日(周二)上午8:00 ,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附楼一楼 茗竹轩 集中。 四、复试原则、方式: (一)复试实施方法 1、45分钟笔试(100分):高化、高物综合测试; 2、面试(100分): A、考生现场进行8分钟报告:内容必须与考生本人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或在职科研工作(非应届生)相关。PowerPoint演示文稿务必在5.9(周一)上午9:00前递交:shentong@zju.edu.cn; B、面试组提问:有关学术报告内容、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英语能力测试。 (二)录取原则 在复试分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分=笔试分×0.30 + 面试分×0.70 综合分=初试分×0.30 + 复试分×0.70 (三)复试前向沈通老师提交: 1、资格审查表(由浙大研究生院出具,确认资格审查合格); 2、应届考生导师证明、两份专家推荐书、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等。 (四)录取后向沈通老师索取调档函。
五、复试分数线: 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在133分以上(含133分)者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如下: 曹晓瀚 冯雪 邵伟 张庆旭 占玲玲 崔悦诚 方芳 吴晨骏 唐欣磊
六、重要提示: 1、我系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凡确定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shentong@zju.edu.cn)进行确认(勿用附件形式):
七、交通提示: 杭州城站火车站乘21路直达; 16路、15路、28路也可到达玉泉校区正门。 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04.25 |
|||||||||||||||||||||
访问次数:4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