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关于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相关事宜

日期:2018-10-09 10:10

 一、考核对象:

1、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6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

 

二、进程安排

11022日前:

申请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点击下载)”并将纸质版本交各研究所;

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延期考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向各研究所提交纸质版本申请;

2111日前:参加考核的同学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中期考核”所有内容的填写并 “提交”;

3114日前:各研究所向系提交学生的“中期考核表”并报考核结果;

4116~~8日公示考核结果,期间受理申诉:

申诉电话:87953754    申诉邮箱:wangq@zju.edu.cn   申诉受理:王齐 老师

5119 上报学校

 

三、具体考核安排和方式由各研究所组织并负责解释,负责老师如下

高科所:倪旭峰老师   高材所:宋义虎老师    生材所:毛峥伟老师

四、相关链接:

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4&object_id=12286

2、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tac.polymer.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313&object_id=107909

 

请特别关照目前不在国内或不在杭州做研究的同学,特别提醒往年因故未能参加考核的同学,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大家!

 

高分子系

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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