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关于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相关事宜 |
日期:2018-10-09 10:10 |
一、考核对象: 1、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6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
二、进程安排 1、10月22日前: 申请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点击下载)”并将纸质版本交各研究所; 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延期考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向各研究所提交纸质版本申请; 2、11月1日前:参加考核的同学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中期考核”所有内容的填写并 “提交”; 3、11月4日前:各研究所向系提交学生的“中期考核表”并报考核结果; 4、11月6日~~8日公示考核结果,期间受理申诉: 申诉电话:87953754 申诉邮箱:wangq@zju.edu.cn 申诉受理:王齐 老师 5、11月9日 上报学校 三、具体考核安排和方式由各研究所组织并负责解释,负责老师如下: 高科所:倪旭峰老师 高材所:宋义虎老师 生材所:毛峥伟老师 四、相关链接: 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4&object_id=12286 2、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tac.polymer.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313&object_id=107909 请特别关照目前不在国内或不在杭州做研究的同学,特别提醒往年因故未能参加考核的同学,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大家! 高分子系 2018.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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