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关于申请2018夏硕士学位1号通知

日期:2018-05-17 10:10

 我系对申请2018夏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仍将实行“部分双盲评阅制”,其中:

盲审2(外校1份、本系1份):由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电子送审,届时大家可以在系统内查看评审意见和结果。

明审1份(本校外系):由各导师确定评审专家自行择时送审,要求确保61返回评阅意见并交沈通老师。

评审费均通过财务系统打卡支付

  610日左右由系组织答辩,相关事宜稍后网上公告。

 

 附:浙大发研【200948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试行办法”第15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及以上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如有2位以上(含2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如有1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再聘请1位专家进行评阅,同意答辩者,可进行论文答辩,如仍不同意答辩的,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充实、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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