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关于做好2017级春博中期考核的通知 |
日期:2018-04-08 15:03 |
一、考核对象(含留学生): 2017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自愿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
二、进程安排 1、4月11日前: 申请考核的同学请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中期考核”的所有内容并“提交”;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点击下载)”并将纸质版本交各研究所;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延期考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向各研究所提交纸质版本申请; 2、4月12日前:各研究所向系提交学生的“中期考核表”并报考核结果; 3、4月13日~~15日公示考核结果,期间受理申诉: 申诉电话:87953754 申诉邮箱:wangq@zju.edu.cn 申诉受理:王齐 老师 4、4月16日 上报学校
三、具体考核安排和方式由各研究所组织并负责解释,负责老师如下: 高科所:张兴宏老师 高材所:宋义虎老师 生材所:毛峥伟老师
四、相关链接:
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4&object_id=12286
2、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tac.polymer.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313&object_id=107909
请特别关照目前不在国内或不在杭州做研究的同学,特别提醒往年因故未能参加考核的同学,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大家!
高分子系 2018.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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